一、评选对象
直博生在硕士学习阶段参评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
其他推荐免试入学硕士新生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公开招考的非在职硕士新生按照2:3比例获得二等、三等
三、评选办法
(一)2018级新生沿用去年评选办法: 1、硕士推免员工获一等学业奖学金,考试入学员工结合专业按比例划分二、三等获学业奖学金人数,并按照初复试总分进行排序; 2、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按照三门总分排序,区分一、二、三等学业奖学金。 (二)2016级、2017级研究生按照专业人数划分名额,遵照以下评选标准进行打分排序,论文发表、获奖情况、公司服务三部分2016级研究生考核时间段为2017.11-至今(即未参与上一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的相关情况);2017级研究生考核时间段为2017.9-至今。 1、论文发表 (硕士生20分;博士生40分) 在正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(或获得用稿通知)的学术论文 (两页及以上或6000字以上,不符合此两项标准的不作计算,《视野》为非公开发行刊物不作计算,审稿中不作计算,非学术论文不作计算) 一流期刊20分(二作*0.5,三作*0.3); SSCI与SCI 一区25分(二作*0.5,三作*0.3); SSCI与SCI 二区20分(二作*0.5,三作*0.3); SSCI与SCI 三区12分(二作*0.5,三作*0.3); SSCI与SCI 四区 8分(二作*0.5,三作*0.3); C刊10分(二作*0.5); 以下刊物、论文只计算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C扩期刊6分;普通期刊4分; 书稿(书籍中一章或不少于10000字,译作不少于20000字,书稿需出版)5分; 会议论文2分;报刊文章1分。 此项可累计,总分硕士生不超过20分,博士生不超过40分。 2、获奖情况 (硕士生10分;博士生30分) 论文获奖(如社会学年会论文等) 每项10分(二等奖*0.5,三等奖*0.3) 成功申请到创新项目或其他课题(如江苏省老员工创新项目等)每项10分, 需独立申请或担任第一申请人,省级创新项目省助10分,校助7分。 以上获奖可累计,总分硕士生不超过10分,博士生不超过30分。 3、成绩考核 (硕士生60分;博士生20分) 硕士生按照专业必修课成绩平均分*0.6计分 博士生按照所修课程成绩平均分*0.2计分 4、公司服务 (10分)——公司评估 请在申请清单中详细列出所做公司服务的具体内容 以上各项在认定方面如有异议,提交公司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。
四、评选流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