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评选范围为公司全日制研究生,其中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(延期毕业员工不参评);直博生学制期内前两年为硕士学习阶段,自第三年起为博士学习阶段,直博生可参评奖学金种类按照学习阶段划分。 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 1、类别及名额: (1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(硕士5人,金额20000;博士2人,金额30000) 设立单位:教育部 财政部 设立时间:2012年 奖励范围: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奖励条件: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公司规章制度;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 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 (2)研究生英才奖学金(硕士一等6人,金额3000;二等8人,金额2000; 博士一等3人,金额5000;二等4人,金额3000) 设立单位:太阳成集团tyc 设立时间:2016年 奖励范围: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奖励条件: 立志振兴中华民族,服务祖国建设事业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 学习勤奋刻苦,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品行,专业成绩名列前茅; 热爱所学专业,勇于探索,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和技术应用能力; 热心公益服务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;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,努力增强身体素质,健康状况良好。 (3)光华奖学金(1人,金额5000) 设立单位:光华教育基金会 设立时间:1990年 奖励范围: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奖励条件: 立志振兴中华民族,服务祖国建设事业; 品行端正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 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; 研究生中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研究深入,并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,对公司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及其他工作做出一定成绩者;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员工。 (4)华为奖学金(2人,金额8000) 设立单位: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:1996年 奖励范围:全日制二、三年级在读硕士生 奖励条件: 品行端正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 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; 熟悉所从事课题领域的研究进展,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,并能提出创新(创见)性研究项目。 (5)新华报业奖学金(1人,金额5000) 设立单位:江苏新华日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:2018年 奖励范围:全日制在读的优秀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机会 (6)宝钢奖学金(院系推荐不超过1人,全校差额共3个名额,金额特等20000、一等10000) 设立方:上海宝山钢铁总厂 设立时间:1993年 奖励对象: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奖励条件: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诚实守信; 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,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; 尊重师长,友爱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承担社会工作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;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乐观进取。 (7)笹川良一奖学金(院系推荐不超过1人,全校差额共5个名额,金额一等20000、二等10000) 设立方:日本笹川优秀青年教育基金会 设立时间:1992年 奖励对象: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研究生 奖励条件: 立志振兴中华民族,服务祖国建设事业; 品行端正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 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; 对以下学术领域的研究已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初步成果:国际国内政治秩序的发展演变;日本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问题;高科技发展与社会进步;中国经济发展及与科技进步之关系等。 获奖等级由校笹川良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2、申请说明 (1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原则上面向毕业年级,即学硕三年级(专硕二年级)、博士三年级的全日制全脱产员工,申请者可累积当前身份在读期间所有科研成果进行申报(即以往申请成果可以再次使用,但用于申请过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可以再次使用),若有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的其他年级研究生也可申请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年级同学; (2) 除国家奖学金、宝钢奖学金之外,其他各个奖项的申请成果为未参评过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学金申请,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选资格; (3)参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,必须以太阳成集团tyc为第一署名单位; (4)申请同学需提交: ● 申请书(不提供模板,请参照以下内容——姓名、年级、专业、申请理由及拟申请奖项,每位同学可申请两个奖项,请排序); ● 科研成果清单(需由导师签字确认属实,清单逐一写清论文题目、发表刊物、刊物级别、发表时间、作者排名、论文署名单位等,将代表作列在成果第一项); ● 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(教务员审核签字、加盖公章、成绩登齐); ● 科研成果原件(请在原件的目录上对自己的文章进行标注,便于查找核对); (5)公司评审委员会在优先考虑申请者申请奖项的前提下,根据总体申请情况进行奖项间的调整。 其他: 1、拟申请宝钢奖学金的同学请将相关申请材料于9月12号上午11:00前提交到公司336室曹老师处,过期不再接受申请; 2、拟申请除宝钢奖学金以外奖项的同学请将相关申请材料于9月14号上午11:00前提交到公司336室曹老师处,过期不再接受申请; 3、咨询电话:89680954,邮箱:hzcao@nju.edu.cn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