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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说明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9-30浏览次数:292

2017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评选范围为公司全日制在读研究生,其中国家奖学金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,延期毕业员工不得参评。
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
 
1、类别及名额:
(1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(硕士6人,金额20000;博士3人,金额30000)
设立单位:教育部 财政部
设立时间:2012年
奖励范围: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
奖励条件:
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公司规章制度;
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
(2)研究生英才奖学金(硕士一等6人,金额3000;二等7人,金额2000;
博士一等3人,金额5000;二等4人,金额3000)
设立单位:太阳成集团tyc
设立时间:2016年
奖励范围:全日制在读研究生
奖励条件:
立志振兴中华民族,服务祖国建设事业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
学习勤奋刻苦,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品行,专业成绩名列前茅;
热爱所学专业,勇于探索,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和技术应用能力;
热心公益服务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;
积极参加体育活动,努力增强身体素质,健康状况良好。

(3)光华奖学金(1人,金额5000)
设立单位:光华教育基金会
设立时间:1990年
奖励范围:全日制在读研究生
奖励条件:
立志振兴中华民族,服务祖国建设事业;
品行端正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
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;
研究生中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研究深入,并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,对公司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及其他工作做出一定成绩者;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员工。

(4)华为奖学金(1人,金额8000)
设立单位: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
设立时间:1996年
奖励范围:全日制二、三年级在读硕士生
奖励条件:
品行端正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
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;
熟悉所从事课题领域的研究进展,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,并能提出创新(创见)性研究项目。

(5)郑钢奖学金(院系推荐不超过2人,差额评选,金额10000,最终获奖名单由公司评委会评审确定)
设立单位:公司员工郑钢先生
设立时间:2016年
奖励范围: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
奖励条件:
品行端正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
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;
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研究深入,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,成果显著;
积极参与科研实践、社会公益、校园服务等方面的事务;
获奖者可去郑钢工作室实习,学习如何做行业研究和公司研究,同时可获参加后续精英培养机会。 
 
(6)协鑫奖学金(1人,金额5000)
设立方:江苏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
设立时间:2015年
奖励对象:全日制在读研究生
奖励条件:
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庄,举止文明;
努力学习,成绩优良,学习成绩排名前30%,综合成绩排名前50%,且无不及格;
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近三年内的科技创新成果一项,包括但不限于科技产品、科研论文、发明专利、社会调查报告等,以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 
(7)海航奖学金(院系推荐不超过1人,公司差额评选,金额5000)
设立方:海航集团有限公司
设立时间:2016年
奖励对象: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
奖励条件:
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庄,举止文明;
努力学习,成绩优良;
具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,能与他人和睦相处;
奖励学年内需参加至少2次海航集团公司活动;
完成1份海航集团提供的课题研究报告。

2、申请说明
(1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原则上面向毕业年级,即学硕三年级(专硕二年级)、博士三年级的全日制全脱产员工,申请者可累积当前身份在读期间所有科研成果进行申报(即以往申请成果可以再次使用,但用于申请过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可以再次使用),若有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的其他年级研究生也可申请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年级同学;
(2) 除国家奖学金之外,其他各个奖项的申请成果为未参评过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学金申请,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选资格;
(3)参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,必须以太阳成集团tyc为第一署名单位;
(4)申请同学需提交:
●  申请书(不提供模板,请参照以下内容——姓名、年级、专业、申请理由及拟申请奖项,每位同学可申请两个奖项,请排序);
●  科研成果清单(需由导师签字确认属实,清单逐一写清论文题目、发表刊物、刊物级别、发表时间、作者排名、论文署名单位等,将代表作列在成果第一项);
●  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(教务员审核签字、加盖公章、成绩登齐);
●  科研成果原件(请在原件的目录上对自己的文章进行标注,便于查找核对);
(5)对于差额评选的奖项,请申请者本人客观衡量风险性;公司评审委员会在优先考虑申请者申请奖项的前提下,根据总体申请情况进行奖项间的调整。
 
其他:
1、申请奖助学金的相关材料,请于10月10号上午11:00前提交到公司336室曹老师处,过期不再接受申请;
2、咨询电话:89680954,邮箱:hzcao@nj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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